客户服务:

法令

法规的目的是定义网站和在线商店 www.amy.com.pl 的使用规则,该网站由 AMY Spółka z ograniczoną odpowiedzialnością Spółka komandytowa 拥有,其注册办事处位于 Dąbrowa Górnicza (41-300), ul。 Nowocmentarna 9,由位于卡托维兹的地方法院 Katowice-Wschód 以 KRS 编号:0000638852 与 NIP 编号:6292476467 和 REGON:365464550(以下简称 AMY)进入国家法院登记册企业家登记册。

§ 1。 定义

  1. 网站 – 在amy.com.pl上运行的网站。
  2. 在线商店 – 在网站上运营的商店,允许您通过 Internet 订购可用产品。
  3. 卖方 – 就通过网站达成的销售协议而言,通过卖方被理解为 AMY。
  4. 服务提供商 – 通过网站提供的服务范围内的服务提供商被理解为 AMY。
  5. 电子服务 – 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这意味着服务的执行是在双方不同时(远距离)在场的情况下提供的,通过根据客户的个人请求传输数据,使用电子处理发送和接收2004 年 7 月 16 日法案所指的完全通过电信网络广播、接收或传输的设备,包括数字压缩和存储数据。 – 电信法,由服务提供商根据这些规定通过网站。
  6. 帐户 – 由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作为网站一部分的电子服务,包括为用户提供一组分配给他的资源,允许用户使用其他电子服务并允许用户保存和存储用户的地址数据,用户发票的数据,以及跟踪所下订单的历史记录以及对给定数据、密码或显示名称的更改。
  7. 用户 – 自然人、法人、无法人资格的组织单位,其法律赋予法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使用电子服务或通过网站进行购买。 用户也属于有限法律行为能力人,如果其以本条例或销售协议的形式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代表人同意提供电子服务的合同,则需要在服务提供商的每个请求。 同时,通过网站或在线商店签订的合同通常是在日常小事上签订的合同。
  8. 用户名——理解为在注册用户账户时系统给出的一串字母、数字或其他字符,可作为用户登录账户的标识。
  9. 显示名称 – 被理解为一串字母、数字或其他字符,用于在帐户部分识别用户并在网站上提供评论时识别用户。
  10. 密码 – 一串字母、数字或特殊字符:! “? $% ^ &,用于访问账户时的授权,由系统在注册时随机生成并发送至用户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然后作为网站功能的一部分,用户可能会对其进行更改。 用户有义务对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将其透露给第三方。
  11. 订单 – 用户通过订单提交的意愿声明并表达直接签订销售协议的意愿,使用远程通信方式提交,指定客户提交的产品以达成销售协议以及用户的必要数据以达成和执行销售协议。
  12. 订单 – 可通过网站获得的表格,用户通过该表格下订单,并在其中提供他的个人数据,至少包括:姓名、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13. 产品 – 卖方报价中的可移动物品。
  14. 产品 – 由卖方制造的物品。 并非所有产品都可以在在线商店或商店中购买。
  15. 价格 – 以波兰兹罗提或另一种货币(包括商品和服务税)指定的卖方根据销售协议将产品所有权转让给客户的总报酬金额。 除非卖方适用的促销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价格不包括运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它们根据条例的规定到期。
  16. 目录 – 服务提供商通过网站提供的电子服务,包括以电子版本提供卖方产品的目录。 该目录不构成民法典意义上的要约。
  17. 消费者 – 与企业家进行合法交易的自然人,与其业务或专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
  18. 民法典 – 1964 年 4 月 23 日的民法典法案。 (法学杂志1964年第16期,第93项,经修正)。
  19. 购物车 – 服务提供商通过网站提供的一种电子服务,可供每位用户使用,包括可以为一个或多个产品下订单、输入折扣代码以根据促销中指定的条款降低价格、显示单个产品和所有产品总价的摘要,显示产品的估计交付成本。 篮子收集客户提交的用于签订销售协议的报价,从而允许提交多个报价以在一个订单内签订销售协议。
  20. 销售合同 – 卖方向产品用户销售的合同,用于支付因任何额外费用(包括运费)而增加的价格,其条款在本条例中特别规定。 销售协议是在卖方根据本条例规定的条款接受订单后,在正确提交的订单的基础上,使用远程通信方式在用户和卖方之间达成的。 销售协议特别规定了产品、其主要特性、价格、运输成本和其他相关条件。 每个产品都是单独的销售协议的主题。
  21. 各方 – 卖方和用户。
  22. 商店 – 可以购买卖方产品的固定商店。
  23. 消费者权利法案 – 2014 年 5 月 30 日法案。 关于消费者权利(2014 年法律杂志,第 827 项,经修订)或在本法律被废除的情况下,相关的普遍适用法律将取代它(如果有)。
  24. GDPR – 2016 年 4 月 27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2016/679 号条例 (EU)。 关于在个人数据处理和此类数据的自由移动方面保护个人,并废除指令 95/46 / EC。
  25. ADO – 个人数据的管理员,即卖方,用于根据销售协议和订单处理个人数据。
  26. 工作日 – 周一至周五的一天,公共假期除外。
  27. 隐私政策 – 网站上提供的一组信息以及服务提供商处理用户数据的规则,作为网站使用的一部分并与销售协议的缔结相关。
  28. 促销 – 通过在线商店的优惠销售条款,受在线商店中表述的条款的约束,由卖方在特定时间提出,用户可以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使用,特别是通过输入正确的代码或订单中的促销优惠券,包括非标准金额,例如价格、成本或其他交付条件。

§ 2。 介绍性规定

  1. 使用本网站需要用户使用的终端设备和ICT系统满足技术要求。 用户必须满足的最低技术要求是:
    1. 使用可访问互联网和网络浏览器的设备,
    2. 为了达成销售协议:一个有效的电子邮件帐户和对电子邮件的访问,
    3. 启用 cookie,
    4. 在某些情况下,键盘或其他指点设备,能够正确完成电子表格。
  2. 接受规则完全是自愿的,但对于使用通过网站提供的电子服务来下订单和签订销售协议是必要的。
  3. 在线商店中提供的信息仅是在艺术意义内签订合同的邀请。 民法典第 71 条,由卖方向客户提出,而不是根据民法典规定的要约。
  4. 与卖方的联系在工作日 10:00 至 17:00 之间通过:
    1. 致 AMY 在 Dąbrowa Górnicza (41-300), ul 的地址的书面信件。 Nowocmentarna 9,
    2. 电子邮件通信地址: amy@amy.com.pl
    3. 通过电话:(+48) 32 260 26 26(连接费用根据用户运营商的价目表,至于标准连接),
  5. 用户承诺不通过本网站提供非法内容。 如果违反禁令,服务提供商将从网站上删除此类内容,并可能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

§ 3。 通过网站提供电子服务

  1. 使用本网站,服务提供商向用户提供以下电子服务:
    1. 帐户
    2. 网上商店
    3. 篮子
    4. 启用查看网站页面上发布的内容
    5. 目录
  2. 帐户服务包括在网站上向用户提供网站上的一组资源,这些资源允许在创建帐户时或登录帐户后保存、存储或更改用户的地址数据、用户发票的数据、以及登录帐户后,跟踪提交订单的历史记录并更改密码或显示名称,以及维护用户在网站上的会话。
  3. 为了使用该帐户,必须首先通过用户执行以下操作在网站上为给定用户创建一个帐户:
    1. 提供用户在指定区域使用的有效、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2. 点击“注册”按钮,
    3. 按点注册 a. 和 b. 用户开户即表示接受《条例》和《隐私政策》的规定,
    4. 收到一封包含创建帐户确认的电子邮件。
  4. 确认创建帐户的电子邮件包含第一个自动生成的帐户密码和第一个自动生成的显示名称。
  5. 当用户在注册期间通过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收到确认创建帐户的消息时,即会签订提供帐户电子服务的合同。 帐户是无限期免费提供的。 客户可以随时通过向服务提供商发送适当的请求来删除账户(退出账户),而无需给出任何理由。
  6. 第一个显示名称包含在注册期间提供的用户电子邮件地址的一部分,前面带有 @ 符号,除非使用该显示名称的用户已经注册,在这种情况下添加适当的后续数字。
  7. 出于安全考虑,服务提供商建议将第一个密码更改为用户独立创建的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不要将密码透露给第三方。 对于因服务提供商不负责的原因与第三方共享密码而造成的损害,服务提供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禁止创建非法显示名称,尤其是冒犯或侵犯他人个人权利或第三方权利的名称。 服务提供者可能会删除此类内容,同时服务提供者对因用户的非法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9. 使用电子服务、在线商店,服务提供商使用户能够熟悉产品,并使用订单与卖方签订销售协议。
  10. 购物车电子服务是免费提供的,并且是一次性的。 购物车服务在添加第一个产品时启动,并在下订单或用户退出订单时结束。 根据浏览器设置,购物车可能会记住添加到其中的产品的信息,但不保证这些产品在未来的可用性。
  11. 将产品添加到购物车并不等同于预订此产品。
  12. 第 3 点第 1 点 a 至 e 中提到的服务由服务提供商免费提供。
  13. 使用目录服务可能需要用户在所使用的浏览器中安装额外的插件,网站或网络浏览器会通知用户。
  14. 用户特别有义务:
    1. 在网站上提供的表格中仅提供真实、最新和所有必要的用户数据;
    2. 立即更新用户提供给服务提供商的与所提供的电子服务或销售协议的缔结相关的数据,包括个人数据,特别是在其正常履行所必需的范围内;
    3. 以不干扰服务提供商或网站功能的方式使用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子服务和功能;
    4. 以符合适用法律规定、条例规定以及特定地区采用的习俗和社会共存规则的方式使用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子服务和功能;
    5. 以不会给其他用户带来不便的方式使用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子服务和功能;
    6. 及时收到根据签订的销售协议订购的产品;
    7. 不采取行动,例如:
      1. 在网站上发送或发布未经请求的商业信息;
  15. 从事 IT 活动或任何其他旨在获取不适合用户的信息的活动,包括其他用户的数据或干扰网站运营和支付处理的原则或技术方面;
  16. 未经授权修改通过本网站提供的内容;

§ 4。 通过互联网商店销售的条款和条件

  1. 通过在线商店,卖家使用户能够购买产品。
  2. 考虑到服务的主题,特别是产品价格,服务的主要功能作为网站的一部分在每个产品的网站上提供,包括其维护方法,可作为可下载的文件提供。
  3. 为了在卖方之间达成销售协议,用户通过订单下订单,如下所示:
    1. 在选择产品的项目数后,用户使用“添加到购物车”按钮将所选产品添加到购物车。
    2. 作为在线商店的一部分,卖家可以为添加到购物车的产品提供附加服务,例如个性化,这在产品说明中有所说明。
    3. 将产品添加到购物车后,用户通过填写订单来下订单。 首先,用户从在线商店中可用的交付方式中选择交付方式。 如果用户选择了快递送货方式,为了了解运费,用户提供送货地址的国家、城市和邮政编码,并通过“更新”按钮进行确认。 为了继续购物,客户使用“继续结账”按钮批准输入的数据和选择的产品。
    4. 拥有账户的用户在订单中确认签订和执行销售协议所需的数据是最新的。 没有帐户的用户必须根据其签订和执行销售协议所需的数据自行填写订单。 在订购单中,用户需要提供必要的数据:姓名、地址(街道、房屋/公寓号、邮政编码、城市、国家/地区)、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和有关数据销售协议:产品/s、产品数量、产品交付地点和方式、付款方式。 对于非消费者进行购买的客户,还需要提供公司和税号。 未指明买方的 NIP 编号将导致日后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
    5. 用户选择卖方提供的交付方式之一。
    6. 用户选择价格和订单中指明的销售协议的任何其他总成本的支付方式。
    7. 用户使用在线商店为此目的提供的功能(按钮:“购买并付款”)向卖家发送订单(提交报价)。 如果客户没有账户且之前未接受该规则,则需要接受该规则。
    8. 下订单时,在按下“购买并付款”按钮之前,客户可以选择在“购物车”面板中自行更正输入的数据,方法是在购物车中添加或删除给定的项目。 由于产品之间的直接关系,移除一个项目可能会自动从购物车中移除另一个项目。
    9. 根据选择的支付方式,客户可能会被重定向到外部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网站以进行支付。
  4. 作为对订单的回应,卖方向客户发送一条自动消息到客户为此目的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确认收到订单并开始验证。
  5. 销售协议的缔结是在卖方确认接受与确认中指明的产品有关的订单后,除非卖方立即根据第 本段第 6 条。
  6. 他们牢记卖方是所提供的部分产品的制造商,在接受订单后,卖方应立即核实产品的可用性。 如果产品不可用或由于技术和组织原因将延长其性能,卖方应立即通过下订单时或通过电话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通知用户。 如果发现订单无法处理,卖家应立即将所有服务返还给用户,最迟不超过14天。
  7. 订单的总价值包括价格、运费以及(如果适用) 用户订购的附加服务的其他费用。 用户被告知总价格,包括作为订单标的产品的税费,以及交付成本(包括运输、交付和邮政服务费用)和下订单时的其他费用,包括客户表示他的意愿受销售协议的约束。
  8. 在线商店中有效的促销活动不能合并,除非特定促销活动的条款另有明确规定。
  9. 自签订销售协议起的订单处理时间如下:
    1. 在货到付款的情况下 – 从收到订单确认之日起 3 到 10 个工作日
    2. 在通过银行转账(预付款)付款的情况下 – 从注册之日起 3 到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商店帐户的款项。
    3. 如果客户选择银行转账付款方式,订单处理时间从贷记卖家银行账户或结算账户之日起计算。

§ 5。 付款条件

  1. 卖方根据销售协议向用户提供各种付款方式。
  2. 在用户下订单之前,在线商店中的订单中指定了当前可能的付款方式。 可用的付款方式可能取决于交付方式或客户选择的产品。
  3. 使用电子支付和支付卡进行交易的结算是根据用户的选择通过授权支付提供商根据支付提供商直接提供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的。
  4. 如果卖家没有收到选择预付款的用户的付款,即 通过银行转帐、电子支付或信用卡付款,销售合同不成立 – 但是,这不适用于根据用户的规格或满足其个人需求的个性化产品,如果卖方开始生产,在事先与用户联系。
  5. 如果用户选择货到付款,则用户有义务货到付款。 尽管指定了额外的适当日期,但拒绝领取产品是终止销售协议的条件,除非用户已根据用户的规格订购了个性化产品或满足其个人需求。
  6. 如果根据段落终止销售协议 5.如用户未能收取随产品发货的货物,用户有义务承担送货人收取的送货费用和可能的额外费用,除非用户已根据合同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适用法律或根据条例第 7 节。
  7. 如果用户根据用户的规格或满足其个人需求订购了个性化的产品并选择了货到付款方式,然后,尽管送货员提供了额外的适当日期,但他没有收到包裹,他有义务付款对于订购的产品。 § 6 秒。 本条例第 9 条应相应适用。

§ 6。 交货条件

  1. 产品交付可在波兰共和国境内进行。
  2. 除非销售协议另有规定,否则向用户交付产品是需要支付的。
  3. 在确认下订单之前,在提供通信地址之后,每次在订单中都会向用户指明产品的当前可用方法和交付成本。
  4. 可用的交付方式可能取决于用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或特定产品。
  5. 卖方可以通过每次在订单中提供此类选项,使用户能够亲自到卖方场所取货。
  6. 等待用户收到产品的总时间(交货日期)包括卖方履行订单的时间,如第 4 段第 4 段所示。 第9条规定和承运人交付产品的时间,通常不超过48小时。
  7. 如果订单是亲自取货,卖方会使用用户在下订单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用户订单已完成。
  8. 如果用户未收到通过承运人发送的订单,且订单已付款且不包含根据用户规格或满足其个人需求的个性化产品,则未收到该订单将被视为声明退出协议,因此应相应地适用《条例》第 7 条。
  9. 如果用户没有收到通过承运人发送的订单,并且订单包含根据用户的规格或满足其个人需求的个性化产品,在作为消费者的用户无权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根据普遍适用的法律,卖方有权要求支付价格和运费,同时,如果需要将订单存储超过 14 天,卖方有权向买方收取费用存储订单的每个开始存储日的总金额为 PLN 5 的费用。 如果未能在开始存储之日起 30 天内领取本段中提及的订单,则卖方有权将订单视为已放弃,并可自行决定销毁订单,费用和风险由以下原因承担:用户。

§ 7。 退出合同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在 14 天内退出,无需任何理由,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但依法应承担的费用除外。
  • 撤销合同的权利不适用于根据用户的规格制造的产品或满足其个人需求的产品订单。
  • 只有作为消费者的用户才有权退出合同。
  • 解除合同的期限从消费者或他指定的第三方(承运人除外)占有货物开始,如果合同符合以下条件:
    1. 包括许多单独、分批或分批交付的物品 – 从拥有最后一个物品、批次或部分开始,
    2. 它包括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定期交付物品 – 从拥有第一件物品开始。
  • 消费者可以通过向卖方提交退出声明来退出合同。 声明可以以表格形式提交,表格样本作为实施细则的附件 1 随附,但这不是必需的。
  • 为了满足消费者提交退出声明的截止日期,在声明到期之前发送声明就足够了:
    1. 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卖方注册办事处的地址。
    2. 以电子方式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 amy@amy.com.pl
  • 如果退出合同,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 如果消费者退出合同,卖方应立即,最迟在收到消费者退出合同声明之日起 14 天内,向消费者退还其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费用交付货物,除非消费者选择了卖方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交付方式以外的交付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没有义务补偿消费者产生的额外费用。
  • 解除合同后,消费者有义务立即将物品退回至卖方所在地的卖方所在地,但不得迟于其解除合同之日起 14 天。 为了赶上最后期限,在到期前退回物品就足够了。 消费者有义务承担运费。
  • 卖方可以扣留从消费者收到的付款的报销,直到物品被退回或消费者提供退货证明,具体取决于哪个事件先发生。
  • 如果消费者行使撤回权,则卖家应使用与消费者相同的付款方式退还货款,除非消费者明确同意采用不同的退货方式,这不会给他带来任何费用。
  • 如果消费者行使撤回权,则消费者有责任因以超出确定产品性质、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方式使用产品而导致产品价值下降。 消费者的责任尤其可能包括无法将产品作为全价值产品进行销售、在产品上重新放置标签和安全元件的成本,以及将产品恢复到某种状态的成本允许其在在线商店中转售,包括由专家测试产品的成本以及消除因此类检查而发现的缺陷的成本(这些缺陷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使用消费者以超出确定其性质、特征和功能所必需的方式生产的产品)。

§ 8。 投诉

  1. 如果所售产品存在物理或法律缺陷(保修),则卖方对用户的责任由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民法典》确定。
  2. 在线商店中展示的产品可能包含在制造商或分销商的保修范围内。 担保的详细条件和期限在担保人签发并附在产品上的担保卡中注明。
  3. 卖方有义务向用户提供无缺陷的产品。
  4. 投诉可由用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规定》中规定的卖方席位地址,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my@amy.com.pl
  5. 如果投诉涉及产品,通常建议将其与投诉一起提交给卖方,以便卖方能够检查产品。 如果出售的产品有缺陷,卖方应承担将产品送检的费用,而由于投诉程序未检测到产品缺陷,将产品运送给卖方的费用不予退还,并且用户有义务承担向卖家收取产品的费用。
  6. 用户可以在没有任何特殊形式的情况下提交投诉,但建议用户在投诉内容中描述: (1) 有关投诉主题的信息和情况,特别是投诉的类型和日期缺陷; (2) 建议的投诉解决方法的说明; (3) 提交投诉的人的联系方式——这将促进和加快卖方对投诉的考虑。
  7. 卖家将立即回应用户提交的投诉,最迟在收到之日起 14 天内。 相当于在此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向用户发送回复。

§ 9. 消费者争议的法外解决

  1. 履行 2013 年 5 月 21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EU) No 524/2013 条例中规定的义务。 关于消费者争议的在线争议解决和修订条例 (EC) No 2006/2004 和 Directive 2009/22 / EC),我们想通知您有关企业家和消费者之间建立的庭外争议解决平台的信息欧盟机构,作为已签订的销售和服务合同(以下简称:ODR 平台)的一部分。 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 ODR 平台:europa.eu/odr,其中提供有关庭外争议解决的信息。 通过 ODR 平台,特别是如果选择了这种解决任何争议的方法,则可以提出投诉。 同时,我们在此通知您,这种争议解决方式是基于适用法规的自愿性解决方式,因此我们有权拒绝使用ODR平台中指明的方式解决争议,并不排除使用其他可用方法解决产生的争议的可能性。 请注意,您的所有投诉和投诉将在收到电子邮件地址后予以考虑: amy@amy.com.pl
  2. 卖方声明,他认为可以在 2016 年 9 月 23 日法案的规定范围内庭外解决消费者纠纷。 关于消费者纠纷的庭外和解(2016 年法律杂志,第 1823 项)仅基于在无效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达成的协议,这方面的协议包含卖方和用户的同意选择这种类型的争议解决方式,并注明每次为此目的选择了一个授权实体。
  3. 有关消费者使用法外手段处理投诉和补救的可能性以及这些程序的访问规则的详细信息可在办公室和 poviat(市政)消费者监察员、其法定任务包括消费者的社会组织的网站上获得。保护、Voivodeship Inspectorates of Inspection Handlowa 以及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办公室的以下网址: https://www.uokik.gov.pl/pozasadowe_rozwiazywanie_sporow_konsumenckich.phphttp://www.uokik.gov.pl/wazne_adresy.php
  4. 消费者有以下示例性的可能性,可以使用法外手段处理投诉和补救:
    1. 消费者有权向艺术中提到的永久友好消费者法庭提出申请。 2000 年 12 月 15 日法案第 37 条。 贸易检查(2014 年法律杂志,第 148 项,经修订),请求解决与卖方签订的销售协议引起的争议。
    2. 消费者有权根据第 2 条的规定向贸易检验的省级检验员提出申请。 2000 年 12 月 15 日法案第 36 条。 关于贸易检查(2014 年法律杂志,第 148 项,经修订),并请求启动调解程序,以友好解决消费者与卖方之间的争议。
  5. 消费者可以免费协助解决他与卖方之间的争议,也可以使用 poviat(市政)消费者监察员或法定任务包括消费者保护的社会组织(包括消费者联合会、波兰消费者协会)的免费协助.

第 10 条。 个人资料的处理

  1. 服务提供商是用户个人数据的管理员。
  2. 用户提供个人数据是自愿的,但对于创建帐户、使用某些电子服务或签订销售协议是必要的。
  3. 本网站处理作为提供电子服务的一部分或在订单中提供的用户个人数据,特别是:姓名、通讯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
  4. 用户有权访问和纠正他们的个人数据,限制他们的处理,反对数据处理,数据传输,如果他们的处理是在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则删除他们和撤回同意,以及他们的权利可以通过以下地址的电子邮件联系服务提供商来执行: amy@amy.com.pl或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服务提供商所在地的地址。
  5. 所提供的用户个人数据是在艺术的基础上处理的。 6 秒。 1 点 a)、b)、c) e) 和 f) 并根据一般数据保护法规的其余部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法规 (EU) 2016/679,GDPR) ,以及在艺术的基础上。 2002 年 7 月 18 日关于提供电子服务的法案第 18 条。
  6. 用户提供的个人数据将被存储,直到索赔超时以及服务提供商的公共和法律义务到期,即 在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的时限内。
  7. 用户个人数据的接收方可能是/将会是:波兰邮政、快递公司、支付运营商、法院和办公室、为服务提供商提供 IT 支持的公司(包括托管服务、云数据存储服务)、以下领域的分包商法律和会计服务。
  8. 如果用户认为个人数据的处理违反了上述或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则用户有权向监管机构(个人数据保护办公室主席)提出投诉。
  9. 用户的个人数据不会传输到第三国,也不会被记录在案。
  10. 更广泛地说,个人数据的保护和处理问题受“隐私政策”的约束。

第 11 条。 最后条款

  1. 有下列重要原因之一的,服务提供者可以修改本条例:
    1. 规范服务提供者销售产品或提供电子服务的法律规定发生变化,或主管当局发布影响本条例内容的决定或裁决;
    2. 完全由技术或技术原因引起的提供服务方式的变化(特别是更新本条例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 通过引入新的、修改的或由服务提供者撤消条例涵盖的现有功能或服务,改变条例规定适用的提供服务的范围或方法。
  2. 如果法规发生变化,服务提供商将通过在网站上发布并通过向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消息的方式提供法规文本,作为使用电子服务的一部分或在线商店,双方承认将有关变更的信息以客户可以阅读其内容的方式引入措施电子通信中。
  3. 条例修正案自发送变更信息之日起 14 天后生效。 对于拥有账户的用户,他们有权在规则变更通知之日起 14 天内终止提供电子服务的合同。 本规则的修改不影响本规则修改前用户与卖家达成的销售协议。
  4. 服务提供商签订的协议以波兰语签订。
  5. 根据这些法规选择波兰法律不会剥夺消费者根据不能通过卖方和消费者之间的协议排除的条款而授予他的保护,根据法律,根据法律,有相关规定,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是合适的。
  6. 通过向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合并、安全和披露已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
  7. 服务提供商提供与所提供的电子服务的安全性威胁程度相适应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电子服务的使用与通过互联网传输数据相关的典型威胁有关,例如它们的传播、丢失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8. 用户可以随时访问这些规定: https ://amy.com.pl/regulamin-sklepu-on-line/ 并下载并打印出来。
  9. 在条例、民法典和波兰法律的相关法案以及欧盟法律,特别是 GDPR(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EU) 4 月 2016/679 条例)未涵盖的事项27, 2016。 关于在处理个人数据和此类数据的自由移动方面保护个人,并废除指令 95/46 / EC)。

在 INSTAGRAM 上关注我们

This error message is only visible to WordPress admins

Error: No feed found.

Please go to the Instagram Feed settings page to create a feed.

了解我们的社交媒体并及时了解最新信息